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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院中心实验室净化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2/10/30 来源:南京市儿童医院 浏览次数:7935次

 

 

    南京市儿童医院就中心实验室净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JCHZ[2012]14号
    二、项目名称: 中心实验室净化工程
    三、项目简要说明:略
    四、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附近期业绩。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2-11-6  11: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11-6  11: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儿童医院行政楼6楼
    六、开标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2-11-6  11:00
    开标地点:南京市儿童医院行政楼6楼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文件编制:钟朝晖
    编制人联系电话:025-83117202
    招标文件接收:吴智
    接收人联系电话:025-83117202
    有关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招标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招标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南京市儿童医院对中心实验室净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NJCHZ[2012]14号

2、项目名称:中心实验室净化工程

3、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符合资格条件单位至南京市儿童医院网站免费下载。

4、招标单位联系人:秦勤;联系电话:83117261。

5、投标开始时间:2012年11月6日11:0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6日11:00。

6、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儿童医院行政楼6楼,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儿童医院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编制人:钟朝晖

电    话:025-83117202

投标标文件接收人:吴智

联系电话:025-8311720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附近期业绩。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 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本院可以视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 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本院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如无特别说明外,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7.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7.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邀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9.1投标函

9.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9.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9.4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详见第三章)

11、《开标一览表》不需装订,须将《开标一览表》装在单独的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以便唱标时查找。

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2.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3、投标有效期

13.1 自开标之日起一周内投标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本院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5.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6.1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本院。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8、联合投标

18.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诚实信用

19.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9.2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9.3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工作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在南京市儿童医院网站公告,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四、开标、评标与定标

20、开标

20.1 本院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本院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0.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0.5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评标

21.1 评标组织

21.1.1评标工作由本院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22、定标

22.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23、项目概述

中心实验室位于四号楼4楼。本次招标的内容为中心实验室内净化实验室工程。

净化实验室部分包括:培养室1、培养室2、处置室、缓冲室等。

本次招标提供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净化实验室设备,该招标货物为交钥匙系统,采用总承包方式,所有上述设备及系统相关工作均由投标单位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 微生物净化实验室深化设计及施工安装。

23.2 所有乙供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包括所有需要净化设备、排风管道及控制系统等。

23.3 所有乙供设备的配电、配线、单机调试、和试运行。

23.4 所有乙供设备的系统相关文件、培训工程技术人员等。

23.5 甲方提供的图纸尺寸仅供参考,中标单位需要到施工现场按照实际尺寸进行测量、生产、安装。

投标单位应以提供的图纸为基础,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范围内的平面布局、流程、建筑装饰、净化空调系统与自动控制、强电、弱电各系统工程及实验室基本配置等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交投标设计图纸。

24、技术标准及要求

24.1 实验室平面图纸

 

24.2 净化实验室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 50346-2004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 19489-2008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第三版)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通风与空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高效空气过滤器》 GB 13554-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高效空气过滤器性能实验方法 透过率和阻力》 GB6165-85

《空气过滤器》 GB/T 14295-93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BJ49-88)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通风空调》(DB32/TP(JG)024-9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9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1-90)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2006]53号)

《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  88卫医字第6号;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

同时参考国外先进国家有关技术规程,以及国家现行的其它相关标准、规范(以上规范如实施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如有内容重复按标准高的执行)。

24.3 深化设计部分: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标准实验室配置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及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设备、材料、附件、配件等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须考虑其报价。具体内容参见招标图纸,相关洁净级别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净化实验室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25、总体技术要求:

设计的总体原则是:洁污分明,配套设施完善,功能与设施先进完备。

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工艺、设备及材料的选择都应具有先进性,满足现代化医院的使用要求。设备及工艺的安排应具有先进性、高可靠性、实用性、经济性与合理性。全部技术指标,包括设备、材料、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等各项目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及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范: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

《采暧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1-9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洁净辅助用房的净化级别应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的要求。

26、各系统项目的技术要求:

26.1 净化实验室平面布置图

 

 

 

 

 

 

 

 

26.2 平面布局、流程设计:各投标单位应根据发标平面图对范围内的布局进行深化设计,设计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要理解医疗专业环境的特殊需求,合理布置各个手术室及其他辅助用房,最大限度满足使用科室的需求。

26.3 系统项目技术要求:

(1)系统设计:

系统设计总体要求:设计方案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符合便于疏散、功能流程短捷、洁污分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范、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要求。

(1吊顶

实验室吊顶采用厚度为50㎜手工岩棉夹心玻镁彩钢板(优点是机械强度高,隔热、隔音、防潮性能好,平整光滑,耐腐蚀、易清洁,安装方便),钢板采用“宝钢”厚度0.5㎜基板,接缝处密封;承重部位做承重处理,所有阴阳角采用经阳极化处理的铝型材做弧形设计处理。

(2隔断

实验室隔断采用厚度为50㎜岩棉夹心彩钢板(优点是机械强度高,隔热、隔音、防潮性能好,平整光滑,耐腐蚀、易清洁,安装方便),钢板采用“宝钢”厚度0.5㎜基板,隔断延走道一侧根据走道已有观察窗对应设置,整体做到协调和美观,内隔断设置适宜比例的固定透视窗,做到在走道内能观察到各核心实验室内实验人员,提高了实验人员操作的安全性,铝合金包边,保证实验室围护结构具高强度和良好的气密性。

(3地板

  1. 实验室地面采用防静电PVC地面厚度2 mm
  2. 全部采用同质透芯材质,施工工序:基面处理、底涂、自流平、PVC铺设
  3. 地面按不同的洁净级别分别设置不同颜色

(4门

  1. 采用与手工板配合的、用中字铝连接的平齐式钢板净化门
  2. 门锁为不锈钢把式门锁,门锁材料为304不锈钢

(5传递窗

  1. 类型分为非落地式,非落地式传递窗采用彩钢板制作支架,或安装在实验台上。
  2. 焊接方式必须采用满焊,不能采用电焊,选用材质为304不锈钢
  3. 自带紫外线消毒设施、互锁装置,互锁方式采用机械互锁
  4. 门锁为304不锈钢把式门锁

(6观察窗

  1. 采用成型产品,必须做到密封良好,无漏风率
  2. 玻璃采用5mm钢化玻璃,材质选用满足《洁净室施工与验收规范》要求
  3. 观察窗安装完成后与彩钢板一样平,不能有台阶等情况出现

(7密闭性

单位长度缝隙的允许渗漏风量(m3/h),见下表。

压差(Pa)

密闭门

单层固定密闭窗

传递窗

壁板

4.9

4

0.7

2.0

0.3

9.8

6

1.0

3.0

0.6

 

26.4 电气系统配置

(1)     根据各实验室功能合理配置三相和单相插座,电压、频率稳定,满足实验需求,穿管暗线埋设。

(2)     施工时的开关、插座、按钮、灯具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     洁净区的开关、插座、按钮、灯具安装除符合规范外,同其他各接触面应严密密封,密封面光滑平整,不得滋生细菌

(4)     实验室照明均采用专用洁净室照明灯具(不锈钢斜边型吸顶式带罩密封灯具);特点:镜面全内胆,照明度强,不锈钢边框年久不腐蚀,外形美观,密封性好、抗干扰、不积尘、易清洁。

(5)     动力配电箱外壳采用冷轧钢板,厚度必须大于1.2mm,镀锌喷塑

(6)     实验室缓冲间设置电子连锁装置,保证缓冲间的门不能同时打开,以保证实验室气压的稳定。

 26.5 实验室通风系统配置

(1)     为满足各特殊功能实验室的温、湿度、通风、压力及净化需求,根据国家规范,各实验区配置独立空调系统,各实验室通风管道采用“武钢”采优质镀锌板制作,保温采用国内知名品牌,厚度为20mm, B1级橡塑材料。

风管板材厚度:当风管直径或大边长a≤320mm时钢板的厚度dt=0.5mm,当风管直径或大边长320mm

(2)     或大边长630mm

(3)     风管借口咬口连接,密封胶要求在全部口缝外表面涂抹,风管与法兰连接,法兰垫材料厚度应符合相关规范

(4)     高效及送风静压箱:冷轧钢板,表面喷塑,厚度1.2mm,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H14,高效过滤器边框材质采用铝合金

(5)     风管与空调进出口连接处应采用柔性连接,设于负压时,长度100mm,设于正压时,长度150mm。

(6)     风管支、吊架距离不应大于3m,支吊架表面应刷铁红酚醛防锈漆一道,灰色调和漆二道。支吊架与保冷管间必须经过热沥青处理过的木砖做垫层,以防止出现冷桥,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7)     每个在外墙上的新风、排风口均须安装铝合金固定百叶风口

(8)     在风管适当部位配置测量仪器的接孔,以满足自控测试

(9)     初效过滤器设置在空调系统新回风混合段,中效过滤器集中设置在空调系统的风机前端的正压段。高效过滤器设置在净化空调系统的末端。本工程空调机组放置在楼顶层内。顶部送风,高效过滤器设置在送风口处。室内回风由回风口通过回风管道回到净化空调机组的回风段,经过空调处理,再送入空调送风系统,开始一个新的气流循环。

(10) 从安全角度考虑阳性效价实验室中的阳性区系统均设计为全新风系统,实验室的末端风口采用高效过滤器送风口保证各实验室洁净度,排风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由排风机组排出,采用顶送单侧下排的气流组织形式;气流方向为洁净区流向污染区(缓冲→核心实验室(污染区)→生物安全柜)。

(11) 排风机箱安装减振器,采用底噪音专用排风机,保证实验室噪音控制在规范规定的范围内。

(12) 实验室通风设计优先考虑房间的气流方向,保证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排风经高效过滤器后高空排放。

(13) 排风风机与送风机启停连锁,先于送风机开启,后于送风机关闭;

(14) 排风系统均安装止回伐,防止停机时室外空气倒进入房间。

回风口采用带风量调节的双层百叶风口,并安装初效过滤器,安装高度不

(15) 超过0.6m。

 

26.6 实验室给排水系统

微生物实验室区域设置排水立管,排至底层后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6.7 实验室内自控系统配置

(一)实验室空调配置(品牌暂定TCL):

序号

房间名称或系统

送风量

数量(台)

制冷量

制热量

机外余压

1

细胞室1

7600

1

12KW

15.5KW

600

2

细胞室2

7600

1

12KW

15.5KW

600

(二)各区域房间技术指标明细表:

名称

洁净度

最小

压差(Pa)

换气次数(次/h)

照度

(Lx)

噪声

dB(A)

温度℃

湿度%

细胞室

缓冲

十万级

+10

≥15

150~250

≤65

18~26

45-65

处置

万级

+15

≥25

150~250

≤65

18~26

45-65

细胞室1

万级

+15

≥25

150~250

≤65

18~26

45-65

细胞室2

万级

+20

≥25

300~450

≤65

18~26

45-65

 

 

 

27、招标设备、材料清单

设备材料清单见附表

注:招标设备、材料清单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工程结算时,相关设备、材料费及安装费用均按实结算。投标人必须按招标设备、材料清单的数量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

装饰工程:                   

墙弱电工程:

 

进排水工程:

 

微生物空气净化工程:

 

28、有关说明

28.1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中的全部内容投标。

28.2 有关技术参数、文件及资料的提供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分系统列出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单,并列出设备、材料的品牌、产地、型号及主要技术规格。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方案、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4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提供主要设备产品样本及相关检测报告。

(5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提供和详细的公司业绩。

(6 中标人在设备交货时,应向买方提供设备和材料的装箱清单、中文使用说明书、保养、维护所必需的资料。

(7竣工资料要求:

(7.1 卖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内容包括:除应提供平面布置图、线路施工图、设备安装图、吊顶图、净化室立面图、空调系统图、空调送回风平面图、机房设备与风管平面图、供电照明平面图、插座干线布置图、手术室接线详图、手术室配套器械图、墙面顶面结点图、门结点图等图纸外,还应提供设备安装接线图、主要装置运行程序图、系统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系统测试数据、全套设备、材料、装置的器件手册、产品技术说明书等完整的相关资料。

(7.2卖方须负责提供系统的全部竣工图纸一式五份和电脑刻录光盘备用一式贰份。每张电脑光盘上应按要求标注有关磁盘档案内容说明、系统编号及其它有关细节。

(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方案及计划。

(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果能中标的话,售后服务的承诺。

(10 有关图纸请到招标单位领取

28.3、 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并运抵买方的工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买方使用的价格。

(2 投标报价既要有投标总价,也要有按各系统的分项报价和设备、材料的明细报价。

(3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万元或元为单位报价。

(4  中标单位需另付工程设计5000元。

28.4买方在签订合同和安装过程中,可能对设备、材料、软件的型号规格或数量进

行调整,调整的依据,以卖方投标时投标报价的单价乘以增减的数量及相关费用,对合同总价作相应的调整。由于设备、材料、软件数量的增减,造成安装、调试等费用的增减,按安装、调试等费用所占工程总费用的比例作相应的调整。

28.5招标设备、材料清单的数量为暂定数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设备、材料清单的数量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工程结算时,相关设备、材料费及安装费用均按实结算。结算工程量依据(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

28.6优惠条款:协助甲方对净化室内工作台等安置。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买方:南京市儿童医院

卖方:

一、说明:

于2012年 11 月 6 日组织了南京市儿童医院实验室内净化实验室招标,经评委认真严格地评审,确定由卖方中标。

二、合同条款:

合同由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依据            号招标文件规定,按下列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卖出下列货物及服务。

1.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服务内容。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2.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

2.1合同总价中,包含了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并运抵买方的工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买方使用的价格。

3.交付使用时间:

合同生效后,接买方通知,卖方将设备、材料适时运抵买方工地现场, 60   日历日内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买方使用。

4.收货人:南京市儿童医院

5.交货地点:南京市儿童医院项目现场。

6.设备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6.1 由卖方提供并经买方认可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不低于国际/国家已公布的最新标准。

6.2 本招标文件要求。

7.包装要求:全部货物的外包装必须采用防漏、防潮、防震、防锈、防盗和考虑到可能会发生的野蛮装卸等长途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

8.运杂费及保险:由卖方负责。

9.买方付款方式及期限:

 

9.1第1次付款:合同生效后7天内,买方按合同总价的30%向卖方支付预付款。

9.2第2次付款:该系统主要设备材料进场后,经买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9.3第3次付款:系统取得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报告,并经审计后的15天内, 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审计总价95%的货款。

9.4第4次付款:质保期满,系统所有施工和设备、材料、软件及安装无质量问题,经最终验收合格,15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审计总价的5%的余款。

10.设备测试和验收

10.1第1次验收:设备、材料运抵买方现场后,买、卖双方及买方工程监理单位共同开箱验货;如有货物短缺、质次、损坏等问题,应作详细纪录,并由卖方先立即、无条件为买方调换或补齐,然后再检查原因,追究责任人;直至无疑义后,第1次验收合格。

10.2 第2次验收:

10.2.1 验收的准备:第1次验收合格后,安装调试结束前,卖方向买方提交详细的竣工验收方案,供买方和买方工程监理单位共同审定。

10.2.2 验收的内容:验收必须包括以下部分

10.2.2.1 系统试运行报告

10.2.2.2 系统测试报告(第三方)

10.2.2.3 竣工验收报告

10.2.2.4 竣工图纸

10.2.2.5 系统设备、备品配件、测试仪器、工具、文件资料交接,买方、买方工程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未达到验收标准,则应暂停验收,卖方立即整改,整改结束后再继续验收,直至全面合格,获得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报告。

10.3 最终验收:质保期满,系统所有设备、材料、软件及安装无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买方工程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确认验收合格。

11.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1.1 卖方所供设备、材料及安装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计算起始时间,从第2次验收合格之日起。

11.2 在质保期内,如设备、材料、软件或安装、施工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在接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派人赶到买方现场,除免费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合格的产品外;还应支付因更换所发生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等有关的全部费用。

11.3  质保期满后,仍应“11.2”条所列时限内做好售后服务。如设备、材料或安装出现质量问题或因其他原因需更换,买方向卖方购买时,卖方除及时提供合格的产品外,价格上给予优惠。

12.  技术资料

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的有关要求提供资料。

13.卖方的违约责任

13.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买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卖方赔偿。

13.2卖方逾期交付工程(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买方提出更改、卖方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1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3.3 卖方不能交付或不能完成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

13.4本合同所有设计、设备、材料的制造及施工、安装、调试,都必须由卖方自己或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买方有权按卖方不能交付或不能完成合同处理。

13.5 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将扣减设备尾款。

14.买方的违约责任:

14.1买方单方面中途废止合同,卖方不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14.2 买方如延迟付款,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每延迟1天,按延迟部分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14.3 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卖方提供技术资料等,卖方交付时间延顺。

15. 卖方供给买方的设备、材料及卖方自己的施工用具,进入买方工地现场后的保管,由卖方负责;卖方在买方工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交通,由卖方负责。

16. 卖方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买方提供下列条件和配合,超出下列范围的由卖方自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买方在安装过程中,可能对部分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或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以卖方投标时投标报价的单价乘以增减的数量,对合同总价作相应的调整。造成安装、调试等费用的增减,按安装、调试等费用所占工程总费用的比例作相应的调整。

18. 买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工程工作量和设备及材料进行调整的权利。

19.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

 

 

 

 

第五章  

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市儿童医院

根据贵方 NJCHZ[2012]14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项目编号:NJCHZ[2012]14号,项目名称:                          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我们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医院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京市儿童医院: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NJCHZ[2012]14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NJCHZ[2012]14号

项目名称

金    额

完工时间

 

 

 

 

 

 

 

 

其他优惠承诺:

备  注:

 

 

投标总价:(人民币)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说明:“开标一览表”不需装订,单独封装在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儿童医院。

广州路院区: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72号 河西院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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