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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儿童医院内科急诊楼沉降观测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10/8/25 来源:南京市儿童医院 浏览次数:14788次

南京市儿童医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依法对本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NJCHJ【2010】4号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南京市儿童医院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效的资质、业绩证明;

三、工程概况

南京市儿童医院内科急诊楼位于广州路72号,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高69米,地上15层,地下2层。

四、招标范围

1、按照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并根据沉降观测的有关文件规定,布置沉降观测点;另外,需在建筑物附近较隐蔽且土层较稳定的地方设置不少于3个永久性的基准点。每次观测前先校核基准点的稳定性,选择稳定点作为沉降观测的起算点。基准点的布设是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考虑基准点的稳定性和观测精度要求布设的。

2、根据国家工程测量规范,建筑单体变形测量规程及有关文件进行观测。

五、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

1、国家有关规范

2、图纸

3、报价应有单价和总价

六、沉降观测方案的要求

1、投标单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沉降观测技术要求,编写沉降观测方案。方案的测量方法及仪器选用、观测点数布置不能低于国家规范及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2、沉降观测精度、时间、次数:

A、观测点13个,主体施工阶段,每施工一个楼层现场应观测一次;

B、主体封顶后进行装饰阶段,每半月观测一次,直至工程竣工;

C、工程竣工验收后按三个月、六个月、一年的时间频率观测后即可全部结束;

七、承包方式: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区域地形图、建(构)筑物图纸、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适用规范、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由承包人包布点、观测及资料整理、提交等。

2、在观测过程中,若出现异常,且确需增加次数而涉及工程价款的调整,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现场监理的书面确认,根据工程量的增减进行总价的调整。

3、按本次招标范围及测量次数没有增减的前提下中标价包干。

八、测量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主体工程完成后7天内付合同款的50%,

2、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合同款的20%,

3、余款待观测完成后30天内付清。

九、投标标书

1、标书由技术标和商务标组成。标书必须密封在资料袋加盖投标单位密封章的投标文件袋里。

1)技术标内容:沉降观测方案、拟定的测量人员和测量仪器的配备及以往履行合同情况。

监理审查后的沉降观测方案,将作为工程测绘合同附件。

2)商务标内容:投标文件、观测项目工程预算书。

2、建设单位可对中标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及提出修改意见。

十、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进行沉降观测时应按照工程有关图纸、经监理审定的方案,现场实际情况及国家有关规范和地方性规范执行;

2、招标交底会后,投标单位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投标单位应根据踏勘情况,将施工过程中应涉及的项目所发生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一次包干,结算不再调整。如因投标单位未到现场踏勘,引起报价失误或造成实施中费用增加的,由投标单位负责。

十一、招标资料

1、总平面图、剖面图  

2、在每次观测时,应采用同一仪器按相同的路线进行。还应固定观测人员、选择最佳观测时段、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观测。

3、观测人员要了解工程现场既有建筑物和设施现状,了解观测对象的结构特点,参与基准点和观测点的埋设工作。这些有利于观测数据、沉降趋势及异常情况的分析和处理。

4、保证观测数据的精度准确性,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分析或核测,同时应及时向现场监理及业主代表汇报,提供分析合理的成果报告。

十二、点位的埋设和施测要点

1、基准点应设在建筑物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且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作为永久性基准点,并作醒目警示。避开交通干道、地下管线、施工材料堆场、施工材料运输线路、水坑以及施工机械等。

2、在每次观测前均应检核基准点的稳定性,发现高程变异超过允许精度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如观测期间测区发生土体移动、地面或建筑物明显沉降等外界强烈因素时,亦应及时进行检验,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3、按设计要求的沉降观测点位置,在建筑物底板及首层完成后进行埋设。

十三、观测成果报告

  沉降观测按设计要求完成后,向委托单位提交下列观测成果:

  1、沉降观测成果表;

  2、沉降观测点位布置图及基准点图;

  3、p-t-s(荷载、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4、v-t-s(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5、建筑物等降曲线图;

  6、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十四.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0年8月10日上午9: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8月10日上午9:00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儿童医院  招标办  (行政楼  6楼)

4.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三套,须密封。

5.报价单须另密封、盖章。

十五、本次投标文件联系事项:

1、投标文件接收人:吴  智   

接收人联系电话: 025---83117202  

接收人传真电话: 025---83117016

2、投标文件编制人: 钟朝晖

编制人联系电话: 025---83117202

3、投标文件联系人:邵春燕

联系电话:025-83117216

联系地址: 南京市儿童医院  (广州路72号)

邮政编码: 210008

有关对投标文件的询问或者质疑,请与投标文件联系人联系。

广州路院区: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72号 河西院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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