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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儿童医院医保、新农合转诊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7/2/21 来源:南京市儿童医院 浏览次数:14121次

  1、转诊地区应与医院签订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的畅通,转诊协议时效自定,过期应再续签。

  2、转诊协调由医务处具体负责,医保办负责转诊的医保、农合患者的登记与统计。

  3、医院对新农合统筹地区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4、医院对统筹地区转来的新农合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及优先安排住院。

  5、实行资源共享,对统筹地区转来的患者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治疗,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6、严格遵循转诊临床标准,合理转诊患者。

  7、为转诊患者在就诊流程上提供一定的方便。新农合儿童大病患者持转诊单由门诊一站式服务台指导挂号就诊,门诊医生初步诊断后,开具住院证办理住院手续。对转入的急诊患者,由急诊科出诊后,与住院部科室联系;江苏省儿童统筹医疗和南京市学生儿童参保患者需转异地治疗的,由科室主任填写《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医务处确认盖章,医保办盖章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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