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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规范医保政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各类参保、参合人员在南京市儿童医院就诊时,挂号收费处工作人员、接诊医生、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均需主动核对就诊的人、卡是否一致。
3、参保、参合就医人员初次就诊时,要主动告知收费人员就诊类别,是否是门慢、门特病人,收费人员并核对人、卡病历(门慢、门特)”,并从门慢、门特系统内进行挂号、交费。
4、各类参保人员办理住院就诊时,主动出示医保卡或参合证,挂号收费处、住院处工作人员需核对病人医保卡或参合证,收取医保卡并做好登记;病区接诊护士、病区管床医生需主动核对病人的住院证、户口本与住院的病人是否一致。
5、参保人员身份的核查由接诊科室的管床医生为主要责任人,科室主任或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保病人身份的把关。医保办对全院参保住院人员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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