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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系统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11/6/29 来源:南京市儿童医院 浏览次数:10196次

          南京市儿童医院就临床路径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JCHX[2011] 3号
    二、项目名称: 临床路径管理系统
    三、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四、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 6 月 30日 下午:14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 6月 30日 下午:14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72号)行政楼6楼
    六、开标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1年 6月30日   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72号)行政楼6楼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文件编制:钟朝晖
    编制人联系电话:025-83117202
    采购文件接收人:吴智
    接收人联系电话:025-83117016
    联系地址: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72号)
    邮政编码:210008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南京市儿童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系统(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NJCHX[2011]3号

2、项目名称:临床路径管理系统

3、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至南京市儿童医院网站免费下载。

4、采购单位联系人:钱科长 电话:83117272。

5、投标开始时间:2011年 6月 30日14:30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6月30日14时30分

6、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儿童医院行政楼6楼,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儿童医院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编制人:钟朝晖

电    话:025-83117202

传    真:025-83117016

投标文件接收人:吴智

联系电话:025-831170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部门准许的经销相应招标软件的资格;

3.3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

3.4投标人在江苏有售后服务中心或委托服务单位(须出具委托服务单位的授权书);

3.5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软件的自主知识产权,与其它公司共有的须提供共有公司同意投标的授权书;

3.6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资质;

3.7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3.8投标人的投标软件若为代理产品,须有原制造公司授权代理证书以及同意投标的授权书。

上述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有投标人公司印章的复印件,以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投标人。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医院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医院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 本次医院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医院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如无特别说明外,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7.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7.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维护保养方案;

(4)企业资质;

 

9、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9.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0、投标有效期

10.1 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

1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1.1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2.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3.1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医院。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开标、评标与定标

15、开标

15.1 医院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5.2 开标时,医院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6、评标

16.1 评标组织

16.1.1评标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17.2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五、签订合同

18、签订合同

18.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8.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三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和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如下

序号

建设内容

内容描述

 

1

临床路径系统

临床路径管理系统

 

 

2.建设功能及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是临床路径系统,包括:厂商具有合法知识产权的商品化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软件、为满足采购人实际应用需求所必须的应用软件客户化开发工作、应用软件功能扩充、修改、维护、基础数据准备、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建设内容。投标人的后续开发能力将作为重要的考虑因素。

本次项目的实施,系统要满足如下性能指标:

2.1 系统功能要求

序号

功能

要求

1

总体要求

按照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电子病历功能规范》的要求,提供完整及规范的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覆盖本院各种医学文档的内容。用于协助医务人员方便快速地处理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等资料。

2

临床路径管理

1)       电子病历的分级管理,以患者为单位进行设置

2)       电子病历的监控,监控过程主要由以下2种情况触发:一类是根据医嘱变化启动监控,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由以下4类情况触发监控:一是病情状况,二是患者流动,三是抢救情况.四是医师变更.即每一项医嘱均可能与监控有关。另一类是根据患者的状态变化启动监控。

3)       预警功能:当系统监控启动后.预警子系统根据事前设定好的监控时限,及时提醒医生,何时该完成何种病程记录,还剩余多少时间,让三级检诊中各级别医生可准确了解全科患者的管理状况,也可以在最醒目的位置,直接提示患者的主管医生。医生在系统中提交完成某一项目时.系统会自动记录完成时间并判断是否超时.同时启动下一个监控项目。

4)       符合进入路径条件的患者,系统自动提醒医师进入路径,并可将路径制定的医嘱导入。形成路径执行单,对于每日需要执行事件提供手动或自动确认,确认后的工作在电子执行单中自动显示。在路径退出时,可以填写变异单,并实现变异统计。

5)       提供临床路径制定的工具。

6)       对路径进行有效的质控,可以实现路径执行的实时监控,监控中与质控工作站融合,保证路径执行质量。

7)       有对临床路径的统计功能,除卫生部要求的统计功能外,包括路径使用统计、路径执行统计、路径变异统计、路径治愈率统计、路径实施效果评价等,还能根据医院的实际要求定制开发相关的统计功能。

11

接口系统

基于WEBSEIVICE方式建立规范的接口平台。

12

工具库

提供模板编辑工具、知识库维护工具、系统参数配置工具(包括用户权限、使用功能、质控点配置等参数)、管理工具

 

2.2电子病历集成

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的主界面是统一的电子病历集成视图,兼容各种数据类型的展示,将检验、检查数据、影像数据、多媒体数据、表格、图形等集成到病历界面中。

其集成整合的诊疗信息如下表所示:

诊疗数据

描述

检验信息

LIS系统产生的申请单、检验报告信息等

检查信息

RIS系统中的申请单、预约单与检查报告信息等

手术信息

手术申请单、手术排班信息和手术记录等

输血信息

用血申请单、血样报告等

体检信息

体检申请单、体检报告等

医学影像

PACS系统中的医学影像信息等

护理信息

HIS中护士站做记录的膳食单、执行单、体温表信息等

麻醉信息

麻醉记录、麻醉心电图信息等

数字化手术室信息

在数字化手术室系统中的影像信息和数据信息等

 

3.系统应达到功能、建设要求和技术指标

以医院需求为目标,统一信息规范、统一身份认证、统一信息发布,构建电子病历的运行平台。提供标准的接口,满足医院原有的系统和扩展应用系统的对接整合。

在“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中应具备如下性能:

n     可伸缩扩充:具备高度的可伸缩扩充能力;

n     跨平台操作:能够在不同的管理层次和领域具备互操作能力;

n     业务集成性:能够引入和管理新的业务,可将新业务与已有业务集成;

n     数据一致性:支持一致性数据模型,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

n     高度可用性:具有高度可用性(或容错性),能够长时间不间断运行;

n     安全可靠性:能够防止不良侵害发生、降低故障发生率、确保安全;

3.1 软件平台

1、★技术结构:采本次招标的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必须采用多层次的面向对象的结构化设计,系统须采用B/S结构体系,及分布式应用的软件体系结构,降低维护的复杂性。与外部其它系统的集成采用web service方式。

2、★支持环境:可以利用医院现有的技术体系,包括数据库(oracle 10G)硬件设备等。

3.3 系统建设要求

  1. 系统应符合卫生部发布的《电子病历基本功能规范》、《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等相关规范文件要求。
  2. ★对现有电子病历系统平滑过渡、升级,并能保证原有病历数据完整的迁移,保证升级后系统仍能使用原有系统的数据。
  3. 结构化病历数据必须以XML形式进行数据库存储。
  4. 系统设计要符合卫生部对病历至少30年在线的要求,在大量数据环境下能保证系统    的运行速度;
  5. 痕迹保留应与病历一体化存储,以保证病历数据与修改痕迹数据的一致性,避免由于数据库崩溃导致痕迹信息的丢失。
  6. 系统必须具备参数化设置的功能,并提供响应的工具,维护部门可以通过参数配置来维护、配置系统功能权限、功能显示,流程配置等功能。
  7. 按南京市卫生局统一要求完成电子签名整合应用。
  8. 系统须有完善的权限管理和安全控制机制。系统须动态地根据时间和空间的变化,改变不同医生的授权;能够提供临时授权机制,满足会诊和紧急事件处理需要。满足同一用户同一时刻具有多个角色的复杂权限解析;可设置多种操作权限,并可将权限分配给不同的角色和用户。有完善的共享与冲突解决方案:对特定病历整体来讲,应许可特定人员进行协同操作,但是对于具有内容书写排他性的病历特定部分需要排斥协同操作。而非简单的全病历排他性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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